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为了确保我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雄
副组长:张迎庆 王辉
成 员:王志 马卓 汪超 王常高 吴小刚 周安盛
二、专业及班级设置
我院2017级本科现有240人,其中生工类105人,食品类78人,制药工程57人。2017年从其它学院转入1 人。按相关规定,制药工程不参与专业分流,本次实际参加分流的学生人数为182人。生工类,食品类学生限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选择。
根据我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设置与师资力量等实际情况,分流后各专业班级拟建数设置如下表:
大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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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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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班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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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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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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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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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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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各专业拟建班级数1个,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各专业相应增设班级。
② 班级人数一般25-30人。根据志愿情况安排,但一个班不得少于20人。
③ 生工类开设班级数不超过5个,食品类开设班级数不超过4个。
④ 原则上2017级学生只能在所在大类选择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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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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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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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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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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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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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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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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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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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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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新兴战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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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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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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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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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选择与审定办法
1.专业分流按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以“志愿+考评”的方式进行。
2.根据学生志愿和学生的综合考评来择优挑选,直至该专业计划学生人数额满。未能按第一志愿选择专业的学生转入第二志愿,依次类推。两个志愿均未录取的,参照填报志愿调剂至相近未录满的专业。
3.分流志愿与专业班级设置计划矛盾时,对学生进行一对一比对,志愿排序为第一优先,综合考评分(C)值为第二优先,GPA值为第三优先,大一第一学期核心课程(读写、听说、高数、思修、无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第四优先。
C值计算公式:C=GPA*20+B
其中GPA为平均学分绩点,按《湖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核算;B值为综合素质分。学分绩点为2017级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学分绩点,补考后成绩不计算在内。
4、综合素质分加分及减分项目
奖励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5分)
(1)在校期间,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科技成果、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文体等竞赛活动中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和荣誉的,每项加3分;获省部级优胜奖或校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和荣誉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获校级优胜奖和院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和荣誉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1分。
(2)在校期间,获批实用新型专利前三作者,分别加2、1、0.5分,获批发明型专利前三作者,分别加3、2、1分;
(3)在校期间,在正式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SCI加3分,EI加2分,中文核心加1分,其他期刊加0.5分;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乘以系数0.3。其他不加分。
惩罚减分项目(最高不超过5分)
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大学生行为准则并受到校级处分每次扣3分,院级处分(含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
5、降级到2017级的学生可选择保持专业不变。2017级保留学籍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6、转入我院2017级的本科学生,可选择保持转专业申请表上的专业不变。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学工办5月9日前完成学生成绩核算。
2.5月10日公布《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网址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专业分流相关文件及各专业方向宣传材料。
3.综合素质分的认定:5月10日-11日。2017级学生以班为单位向学工办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学工办认证、公示后备案,原件退回。
4.5月14日晚上7点在2教001召开2017级年级大会,进行分流动员和专业介绍。
5.在此期间,学工办同时设立咨询电话、QQ群,向学生解答有关政策文件、专业方向选择等方面的疑问。学工办咨询电话:59832808.QQ群:17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网址 348284915。
6.组织专业分流志愿填报:5月15日-5月16日志愿填报工作由学工办进行组织,按班进行填报(学生填写分流专业志愿须写明专业名称,且须本人签名)。
7.公布志愿填报情况并接受志愿改报:5月17日-5月18日学生根据志愿填报总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改报志愿。各班班长统计改报志愿后,5月18日下午5:00前交学工办。
8.5月22日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分流方案进行分流,报相关领导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同时接受学生申诉。学工办工作人员能根据相关文件解释的及时回复,难以处理、答复的部分申诉提交协调小组,经协调小组讨论、处理后进行反馈。
9.5月28日将专业分流名单报教务处复核,经主管校领导签批生效后确定最终专业分流名单。
2018年5月9日
湖北工业大学2017级生工类、食品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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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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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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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志
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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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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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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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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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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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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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学分绩点(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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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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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课程 平均学分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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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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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了解专业分流具体方案,并承诺以上信息真实。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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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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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属实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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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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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其志愿、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意分流到 专业学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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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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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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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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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必须填报满两个不同专业的志愿,两个志愿均未录取,参照填报志愿调剂至相近专业。学生签字即表明已明确何为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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