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回顾党领导、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发掘长征精神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跃广大教职工的文化生活,营造爱党、爱国、爱校的浓郁氛围,根据党委部署,拟定于今年12月中下旬举办以“不忘初心 传承精神”为主题的教职工喜迎新年大合唱晚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1.节目以大合唱形式展演。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团参加,合唱团人数为50—80人,人数少的二级工会可联合组队参演。
2.本次比赛每支参演队分别演唱1—2首歌曲,歌唱曲目可在歌唱共产党、歌唱祖国、歌唱校园,能激发正能量、传承精神等方面自由选择,鼓励演唱校歌或以校歌为主旋律的节目形式。
3.鼓励每支参演队创新表演形式,丰富表演内容,可加入朗诵、领唱、多声部演唱等形式进行。
二、活动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晚会应唱出风格,唱出水平,唱出激情;要把这次文艺晚会作为对广大教职工进行爱党、爱国、爱校教育,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增强学校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
2.欢迎各级领导带头参加演出,并邀请校领导参加所分管或联系的其中一个单位的演出。
3.以二级工会为单位限报1个节目,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作为邀请参演1个节目(成绩取同等名次)。
4.每个参演单位的展演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请参演单位报名时报领队1人,参演人数和名单以及歌曲名称等于11月2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报名表(附后)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三、评奖及奖励办法
1.校工会聘请相关二级工会主席或负责人作为评委进行评比,现场评出结果并予以公布(评比条件另行通知),本次晚会将评选一、二、三等奖等若干奖项。
2.凡获奖节目给予一定奖励。
3.展演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16年12月中下旬,在校大礼堂举行。
四、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