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公告》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参与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拟聘任学科(领域)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职业资格。

(三)原则上应有具备一定销售规模和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为规模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或大赛认定的高技能人才。

(四)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或助手。

(五)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放宽至65周岁。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申报岗位具体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工作职责

(一)湖北产业教授职责

1.参与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

2.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承担实践性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

3.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4.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二)学校职责

1.制定并实施产业教授选聘细则,拟定产业教授合作协议,明确产业教授岗位职责和权益。

2.探索产教融合新机制,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

3.为产业教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制定配套激励措施,明确除省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支持外的报酬标准及支付方式,为其提供不低于100万元保额的三年期综合意外商业保险。

4.与产业教授开展项目联合研究和科技攻关,引导和鼓励本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创新创业,优先向产业教授所在单位转化科技成果。

5.为产业教授派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支持。

6.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实习实训、就业。

(三)派出单位职责

1.支持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产业教授,支持其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确保派出期间在本单位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2.为对接学校的师生实习实训提供平台和条件,创造条件吸纳优秀学校毕业生在本单位就业。

3.积极承担学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与学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需求。经学院自主申报,共有15个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人选按需申报。符合条件的人选对照相应学校的拟聘产业教授需求,报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后,向设岗学院提出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学院组织审。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1月12日(周)前将加盖公章的附件2和附件3纸质档材料(1份)及有关支撑材料(1套)报送至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档

(四)学校评审。人事处负责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考察,确定拟推荐人选,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2021年产业教授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请学院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方式: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周旭,027—59750178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岗位一览表

      2.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书

3.湖北工业大学2021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一览表

 

 

 

 

                                                   人事处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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