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录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由道德品质好、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须执行回避政策)。
(三)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院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考生可查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2024年9月28日-10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先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支付报名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报名完成后,考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及获奖证书。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pdf文件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2025推免生+生命学院+姓名”,发送至学院招生工作人员邮箱:15338608@qq.com。
(三)发送复试通知。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考生确认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逾期视为放弃。
(五)组织复试。学院对同意复试的考生及时组织复试。
(六)考生确认录取。根据复试考核的结果,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录取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及形式
我院推免生复试为综合面试,以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综合素养(20分)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30分)四个方面内容。
(三)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
(四)复试安排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学院将及时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3.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4.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七、工作要求及保障
(一)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二)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
(三)复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及复试现场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学院负责保管,同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份。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推免生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五)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八、奖助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取得学籍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其他奖励资助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报考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并录取的考生,除以上奖励政策外,还可享受校企联合卓越人才奖学金等专项奖励,进入企业后提供一定的科研津贴等政策,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详见相应管理办法。
九、其他事项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毕业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四)报名参加我院夏令营,获得学院“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研招网推免系统开放后,此类考生还须登录系统填报我校推免接收志愿。
(五)推免生体检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电话:027-59750466 邮箱:371842054@qq.com
研究生院电话:027-59752000 邮箱:hgdyjszb@hbut.edu.cn
十、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https://sbef.hbut.edu.cn/
咨询电话:027-59750468,黄老师
联系QQ群:90203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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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